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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

时间:2026年06月09日稿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
  
  (2026年6月9日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相关要求,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本区和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本区和镇人民代表大会于2026年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区和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2026年11月同步选出。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26年12月底以前举行;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26年11月底以前举行。
  二、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50名,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45名。
  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区选举委员会分配到各选区。其中,驻区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选出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为20名。
  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84名,其中四季青镇91名、东升镇62名、海淀镇53名、西北旺镇78名、温泉镇65名、苏家坨镇70名、上庄镇65名。
  三、设立区选举委员会和各镇选举委员会,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分别主持本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四、区选举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具体事务。设立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负责联系指导镇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组成人员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两个办公室合署办公。
  各镇选举委员会分别设立办公室,负责办理选举的具体事务。各镇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镇选举委员会决定,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五、为便于组织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按各街道办事处和镇的管辖范围,设立区选举委员会分会,其组成人员由区选举委员会任命。区选举委员会分会的职权,由区选举委员会授权确定。
  在各镇设立的区选举委员会分会与各镇选举委员会合署办公。
  六、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投票选举日定在2026年11月上旬,分别由区选举委员会和镇选举委员会作出决定。
  
3.关于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有关事项的决定(通过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