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人民法院:
根据海淀区人民法院鲁为院长的提请,2015年6月23日海淀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任命丁艳玲、于飞、孔英俊、毋建军、毛唯鸣、牛金镭、王飞、王冲、王体壮、王凯、王明扬、王泽、王炜、王春光、王钰、王鹏、王曌、付忠勇、付爱玲、白志昀、白玲、龙卫球、刘小红、刘亚琦、刘秀娟、刘维、孙京伟、贠桂玲、阮唯实、吴林、吴帮玉、宋巧丽、宋启才、张一凡、张立伟、张亚光、张吉豫、张建绮、张秋翔、张竞、张博、张锐、张楠、张德志、张檬、李天增、李平、李玉鸿、李立、李红冰、李迎、李建蓉、李晓艳、李益、李雪、李楠、杨梅、肖创柏、肖霖之、苏品、陈立群、周平、周奇、周洪柱、周娥、庞力衡、欧炎、范红雁、郑宝昆、郑秋实、侯雪利、姚云、姚欢庆、姚彤、宫朝红、胡玉连、贺志鹏、赵林静、赵振洲、赵超、郝先先、唐芳、耿小强、袁明、郭丽双、郭振鹏、郭雷、钱海峰、陶明涛、陶乾、高松、高睿、高蕾、崔国斌、康健、曹军庆、曹建尉、曹镇、黄海晖、黄晶、黄雄辉、韩金鑫、韩洁、窦鑫磊、蔡真、魏源送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