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的报告。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政府相关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根据《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如下:
一、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七年以来,海淀区政府结合区域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法律的各项规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积极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信贷、土地等优惠政策,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加大了为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促进了我区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区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对中小企业促进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还有待加强。2010年是海淀区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关键一年,为此政府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做好中小企业促进工作,会议建议:
1、区政府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政府部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职责,增强依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责任意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
2、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中小企业的发展后劲。科技创新是中小企业不断发展,提高效益的关键所在,政府要加大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各类技术服务机构和产学研平台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服务,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快先进技术的引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3、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比重,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逐步建立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
4、进一步整合区域资源,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要通过规范工商管理、税收征管等服务体系,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努力提高办理效率;要公正执法,清理不合理收费,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维护其合法权益;充分调动驻区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自身等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优势互补,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互利共羸。
5、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人员培训和信息咨询。鼓励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要指导企业制定人才培育发展规划,为企业提供各类信息服务和咨询;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引进创新型优秀杰出人才;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素质,不断丰富企业文化,吸纳各类人才就业。
6、政府要加强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使专项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要关注个体、私营和传统企业的发展,给予更大的政策倾斜,同时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7、在积极支持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同时,也要关注支持其它类型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对事关民生、满足社会需求、增加就业的传统服务业等类型的企业,必须加大支持力度,促使其健康发展,同时要兼顾公平公正原则,对本区域范围内各种所有制和各种类型中小企业要全面促进、一视同仁。
上述审议意见已经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请区政府在接到此“审议意见书”后,认真组织,督办落实,并将办理结果于2011年3月底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