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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及街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时间:2024年04月02日稿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海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通过)

 

  人大代表之家工作职责
  第一条 人大代表之家设立在街道、镇,主要用于闭会期间市、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镇人大联系人大代表,以及市、区、镇人大代表之间进行工作联系,是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平台。
  第二条 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建立健全由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镇人大主席牵头组织、地区代表参与、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体系,定期组织代表开展履职活动。
  第三条 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镇人大统一组织开展本地区人大代表之家工作。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镇人大主席全面负责人大代表之家各项工作;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代表之家活动开展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大代表之家的各项工作应依据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并落实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代表工作和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规定。
  第五条  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镇人大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年度人大代表之家活动计划,并落实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六条  人大代表之家每年开展代表活动不少于4次(季回家),每年组织一次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年述职)。开展代表活动要提前预告,精心组织,确保出勤率。同时,应当邀请本地区其他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作用。
  第七条  做好网上人大代表之家信息收集、传送、整理等工作,确保线上线下人大代表之家各项工作互联互动。
  第八条  建立健全代表履职工作档案,及时、准确记录代表参加履职活动情况,确保各项记录齐全,档案资料完整。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职责
  第一条 人大代表联络站一般设立在社区、村或者选区,也可根据需要在其他适当的地方设立,主要用于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收集辖区选民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是人大代表密切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平台。
  第二条 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镇人大全面负责本地区代表联络站工作。人大专职工作人员联系、指导本地区各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代表活动,协调、处理代表在联络站内提出或征集到的意见建议。
  第三条  人大代表联络站负责人由所在社区、村(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具体工作人员协助配合并落实人大代表联络站各项工作,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
  第四条  人大代表联络站公开本站代表的基本信息,公布代表定期进站联系选民的时间安排,做好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或报告履职情况记录,及时向代表之家报告代表履职信息和选民反映的问题或提出的意见。
  第五条  按照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镇人大的工作安排,结合选区实际,制定人大代表联络站年度活动方案,每月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月进站),做好活动记录。
  街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  街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在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镇人大领导下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
  第二条  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负责代表团联络和服务工作。闭会期间,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述职评议、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负责代表履职事迹宣传、活动信息撰写、报送等工作;负责整理、填报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等。
  第三条  负责人大代表与区人大常委会、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镇人大之间、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络和服务工作;关心代表的工作、学习、生活,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联系,了解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协助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掌握并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报告代表变动情况。
  第四条  负责代表之家活动的开展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本地区各人大代表联络站,指导各站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协调处理代表之家、站内提出或征集到的意见建议。

  第五条  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镇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