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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时间:2025年11月25日稿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1月25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初步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创建高水平法治环境,助推新时代海淀高质量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区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通过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维护营商环境法治秩序等有力举措,不断推进法治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改善营商与民生环境,议案办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区政府要立足区域高质量发展全局,坚持法治引领与系统观念,构建党建引领的多维协同统筹机制,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要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建立新兴领域法治保障专项机制,以精准化、靶向性法治服务,为创新活力释放提供坚实保障;要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构建智慧监管与精准服务结合的基层法治体系,强化科技赋能,持续升级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会议听取和审议海淀区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听取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助推海淀高质量发展”议案跟踪落实情况的报告;评议区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区民政局智慧养老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医药健康产业平台建设工作、区生态环境局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经表决,决定接受李俊杰辞去海淀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任命许心超为海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由许心超代理海淀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彭伟/文 谢雯/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