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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时间:2009年01月21日稿源:海淀人大

  人大代表是行使国家权力机关各项法定职权的主体,其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水平。海淀区的人大代表,来自中央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部队和市、区属单位,集中了方方面面、各行各业的杰出人物,他们知识结构层次高、民主监督意识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推动我区人大工作不断发展的中坚力量。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历来把贯彻落实《代表法》,重视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区域内民主法制建设和体现人民群众愿望要求的重要内容,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使人大工作呈现出有朝气、有活力的海淀特色。特别是学习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做好代表工作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应努力在实际工作中实践这一要求。

  一、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

  人大代表来自基层,植根百姓,直接参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工作,是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的代言人。我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议政的责任意识强,他们不仅十分关注本区经济的发展,而且对实际情况最有发言权,发挥这个群体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中的作用,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保障和促进我区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的建设,也有利于人大工作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的愿望、符合人民的要求。

  (一)发挥代表在民主、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区人大常委会充分保障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依法行使对全区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并在闭会期间经常组织代表就本区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多形式、多渠道地听取代表的意见。如制定海淀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依法治区工作的五年规划”等,都是在人代会审议批准或作出决议前,召开座谈会广泛征集代表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参考。l994年区政府提出建教育改革试验区的设想,常委会认为此事事关全区教育的重大改革,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应交由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为确保人代会通过相关决议,常委会当即决定在大会召开前组织全体代表对“教改试验区规划”进行讨论,为规划的补充、完善提出了30多条建设性意见。

  多年来,海淀区的几项重大事项都是在人大代表的建议中形成,又是在人大代表的推动下发展。如建立高新技术产业试验区,有关各项政策的出台等。“发展高科技产业”、“发挥教育优势”、“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等已经成为人代会上代表们的热门话题,并在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中占有了相当大的比重,这些意见和建议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也使其具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挖掘代表在强化监督工作中的巨大潜力。为了有效发挥人大监督工作的作用。常委会把代表的注意力引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代表中有不少来自经济、科技方面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在中关村科技园区酝酿筹划初期,他们就敏感地意识到其重要性,积极建言献策。

  为此,常委会及时组织市区代表座谈,并将汇总意见通过海淀选区的市代表带到市人代会上,邀请市长座谈,提出很多积极建议,同时在代表的建议下,把“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写入了市人代会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中。为贯彻国务院“6.5”批复,常委会以服从服务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为己任,通过组织各类座谈会,就园区规划的制定、体制的改革、西区的拆迁和海淀北部地区的建设等广泛听取代表意见,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参考。在园区立法过程中,从提出立法建议、到逐句逐段推敲、修改条文,从学习《条例》、到监督其执行,始终得到了代表的关注和参与,为丰富《条例》的内容,保证其贯彻执行,提供了大量的、有价值的建议。代表们的工作热情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也对政府的工作给予了有力地支持。

  (三)提高代表议案审理工作的法律效力。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议案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代表通过提议案,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解决区域内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是海淀区代表的一个突出特点,本届代表共提议案421件,立案16案33件。常委会加强了对“一府两院”办理代表议案工作的监督,把保障代表法定职权的实现,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方式。在注意引导代表围绕全区重点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提出议案的基础上,对督办议案的工作加强协调,使提议案代表与承办单位密切交流和沟通,一起调研,一起座谈,共同协商制定办理方案。在审议议案办理报告时,安排提议案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把他们的建议作为审议中的重要参考依据,纳入会议的审议意见。审议后常委会适时组织视察,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使代表议案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法律效力。如我区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建立、区旅游局的设立,都是通过代表提出议案的方式得以落实的。

  二、全力支持代表工作,丰富履行职责的内容和形式

  区人大常委会把不断探索和开辟代表工作的新途径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采纳代表建议,继承总结工作经验,对拓展工作内容、创新工作形式做了一些有益地尝试。

  (一)丰富评议工作的内容。我区从十届开始进行评议工作的探索,先后评议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工商局、公安分局、区街工办和区农委等十个部门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届以来,我们坚持以往好的工作做法,又把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评议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首次开展了对区政府主管副区长的述职评议,并在《海淀报》、海淀有线电视台发布公告,使评议工作贴近百姓,增加群众基础。评议自下而上进行,得到了代表广泛积极的参与,他们以各种形式深入基层调查走访,收集、综合和分析选民意见,使评议发言生动真实、有理有据,被评议者心服口服。被评议的副区长伊欣欣诚服地说,原以为代表多是城区的,对农村了解不多,没想到很多意见具有真知灼见,很有启发,很受教育。评议整改方案的落实,使代表们的辛勤工作得到了认可,政府的工作得到了推动,政府组成人员也受到了一次深刻地教育,评议工作受到了区委的高度评价。2001年,我们还尝试进行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届中集体述职,接受代表的评议。年底还将以地区代表组活动的形式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工作。

  (二)深化视察工作的效果。视察是代表活动的一种形式,是代表了解区情、掌握真实情况的一种手段。本届以来我们先后组织了百余次视察活动,在开展集中视察、分散视察和个人持证视察的同时,对专项视察和调研视察进行了探索和实践,注意跟踪解决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高视察的作用和效果。如常委会组织代表就《教育法》、《职教法》、《教师法》等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视察,视察中代表们分组前往数十所学校进行调查,听取校方汇报,与近百名学校的干部教师进行座谈,深入了解海淀区普教、职教系统的改革和发展状况,以区域教育发展特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主题,完成了20篇调研报告和15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为我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出谋划策。1999年人大代表视察海淀公安分局看守所后提出了改造看守所西区的建议,促使区政府拨款300万用于改造工作,为确保落实,2000年我们组织代表对西监区改造情况又进行了跟踪视察,发现改造工程尚未落实,于是再次提出建议,促使此工程加速进行,并于年内正式启用。二十一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多数比赛场馆在海淀,围绕大运村周边环境治理和场馆建设,常委会连续组织了四次视察,对行动慢的单位提出尖锐的批评,使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很快得到解决。视察效果的提高,进一步调动了代表们的参与热情。

  (三)发挥市、区代表的联动作用。实践中我们感到许多区代表反映的问题虽然出现在本行政区域,但又远远超出其职权范围,要促成问题的解决还需借助于市代表的力量,或发挥市、区两级代表的联动作用。为此我们采取邀请市代表列席区人代会,召开市区代表座谈会,将市代表就近编入区代表小组参加活动,组织市区代表联合活动等形式,加强市、区代表的沟通,为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也协助区政府解决了许多老百姓关心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市、区代表双管齐下、密切配合解决难点问题,收效甚好。

  如公主坟环岛环境脏乱、治安状况差的问题,就是地区代表小组联合驻区市代表通过紧急约请市区有关部门领导视察和现场办公,得以协调解决的。2001年底,聂各庄地区代表就场乡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与部分市代表联合约请市区有关领导调查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燕丽以普通代表的身份参加了调研,与其他代表一起促使问题得到了解决。

  (四)对人大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进行了试点。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畅通基层民主渠道,加强人大基层工作,我们学习东城区人大工作的经验,走访了部分街道办事处,结合多年来海淀人大工作的实际,进行调查论证,提出了设立基层人大工作机构的调研报告和开展试点工作的方案,得到了区委的认同和支持。经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四个街道试点的基础上,现已有13个街道建立了人大工作委员会。

  三、充分尊重代表权利,为地区百姓办实事

  随着地方人大工作的开展和基层人大代表作用的体现,人大以及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威信正日益提高,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们把期待的目光投向了人大,把信任的双手伸向了人大代表。为了不负众望,常委会注重解决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人大代表实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诺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

  (一)加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是尊重代表、服务人民、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为确保工作到位,我们结合海淀实际,不断完善工作制度,1992年制定了《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经过实践在1998年进行了补充修订,2001年我们又通过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结果签署意见的标准》,基本做到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工作中实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口督办,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注意把好检查关,组织代表查看办理案卷、查验办理现场,写出评定意见,对于代表不满意的坚决退回重办。随着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加大,办理的质量和实效也逐年提高,十二届人大以来代表所提建议2156件,其中区属职权范围内的建议答复率为100%,办结率为72%,代表满意率达97%。许多交叉复杂、久拖未决的问题都得到了妥善处理,如“拓宽四道口路”的建议,由于资金短缺、拆迁量大,多次提出均未能解决,后在常委会督办下,经区长、副区长现场办公,落实了立项部门和筹资途径,于1999年底全线通车,方便了附近群众的生活。又如“拆除北土城违法建筑,清除陈年垃圾”的建议,涉及多家单位,情况较为复杂,2001年在常委会与区政府共同协调下,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不仅清除了陈年的垃圾,还在较短时间内拆除违章建筑,当地群众拍手称快。几年来,通过代表建议为群众解决的问题不计其数,代表们从中感到了自身工作的价值,越来越多的群众对代表的作用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有困难找代表”成了他们中流传的一句口头禅。

  (二)精心组织指导代表组活动。闭会期间,我们重视加强对地区代表组活动的指导,引导他们开展重点突出、体现地区特色的活动,发挥代表们促进地区经济繁荣、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各地区代表组活动丰富有效,涌现出许多典型事例,如配合拆违建绿工作,搬走了花园路地区堆积27年的北土城垃圾山;在地区环境整治中,拆除了困扰万寿路地区多年的罗道庄桥头非法洗车点;通过学习怀柔杨宋镇小城镇建设,为温泉镇建设发展献计献策;针对农业结构调整,大批农民失去土地的“难点”问题,促使海淀乡政府拨款600万元解决万柳地区农民的就业问题等。多数代表组还为反映社情民意,向地区选民公布了电话,设立了接待日,为当地群众排忧解难。这些鲜活的例子不胜枚举,代表组的活动丰富了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为周围群众带来了实际利益,也使选民对人大代表有了更多地崇敬和信赖。

  四、牢固树立代表意识,促使代表不断提高执行职务的自觉性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代表在执行职务中,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和议事决策的能力,除自身的条件和努力,还需要通过常委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不断强化代表的责任意识,提高依履职的水平。

  (一)加强培训,提高代表依法监督的能力。为使代表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中,言必及法,行必依法,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常委会多年来坚持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一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大型法律讲座活动,先后为代表宣讲了《宪法》、《代表法》、《劳动法》、《环保法》、《预算法》、《审计法》和《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等数十部法律法规;二是结合审议常委会各项议题和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小范围地组织学法活动,邀请专家或行政、司法部门的领导介绍专门的法律基本知识;三是在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时,为代表提供各部门工作范畴内的法律条文或行政性法规。经过不断地学习和积累,代表们由学法到知法,由懂法到用法,逐渐增强了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不断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使代表工作规范化。为有效地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常委会在街、乡建立了26个代表(联)小组,选举了组长、副组长,并聘请了30个代表工作联络员,协助组长开展活动。2000年我区新建了五个街道办事处,我们根据街、乡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走访了15个街道,调整了部分代表组组长、副组长,聘请了8名不是代表的街、乡领导为代表组特约联络员,保证了各代表组活动的有序开展。几年来,我们把实践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先后制定了《联系代表办法》、《代表视察办法》和《市、区代表联系办法》,建立了主任接待日、定期走访代表、驻会常委联系代表及代表组和评选先进代表组等制度,使代表工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运行机制。

  (三)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使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真正成为代表之家。想代表之所想,急代表之所急,为代表提供满意、周到、热情的服务,是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

  常委会严格执行《代表法》,注意保持与代表经常性的密切联系,为他们寄发各种报刊书籍、工作材料;组织他们听取形势和区情报告;交流介绍从事代表工作的经验体会;邀请他们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各工作委员会的活动;推荐他们担任“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监督员,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知情、知政的条件。为支持代表活动,常委会从十届起为代表发放了适量的交通补贴、书报补贴,为代表组拨付了一定的活动经费;常委会领导还亲自前往代表所在单位,宣传《代表法》,帮助代表协调处理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的矛盾。为过生日的代表寄送贺卡,为病中的代表送去鲜花,为来访的代表沏茶倒水,是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同志们经常性的工作,虽然只是点滴小事,却凝聚着大家庭的温暖和友爱,使代表们在人大机关总能找到家的感觉。

  回顾我们的工作历程,总结代表工作的经验,深刻领会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们从中思考并体会到,“三个代表”不仅为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人大的各项工作确立了行为规则和评判标准。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各项权力都是通过代表的参与来实现的,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就要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人民意志,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天职”,是人大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代表工作就是完成这一神圣使命、实现“三个代表”重要途径和方式。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放在第一位,通过代表的集体行为体现出人大的特点和权威,按照先进生产力的要求,按照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要求,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为经济建设的大局服务,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新世纪、新形势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也给做好代表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只有以创新的精神不断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的问题,开展新的实践,才能创造出新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方法,才能充分发挥出人大代表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才能切实改进和完善人大的各项工作,使之符合于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