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 刘健发
社区是人们居住的载体,是城市组成的细胞,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社会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单位人”越来越多地成为“社会人”,社区这一概念也越来越深入人心,成为社会管理和人民生活赖以依托的基础。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中的一员,工作、生活在社区之中,是社区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如何更好地发挥他们在社区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和谐型社会建设,是当前亟需研究和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笔者在对羊坊店等部分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进行走访和调查的基础上,就代表进社区的重要意义、工作实效以及有待改进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并提出个人的一些粗浅意见和建议。
一、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发挥作用的重要意义及必要性
(一)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发挥作用,有利于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和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人大代表是人民经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充分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能够使地方人大工作更加贴近百姓、延伸至基层。人大代表深入社区、深入群众,通过履行职责、服务百姓,身体力行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能够提升人大工作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提高人们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深入的了解与全面正确的认识。尤其是人大代表通过在社区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社会生活中自觉地监督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可以有效推进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从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二)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发挥作用,有利于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措施。社区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前沿,人大代表利用自身在人民群众中独具的亲和力和信任感,在把握群众的脉搏、了解群众情绪,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协助政府协调复杂的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保持社会安排和救助困难群众方面具有特殊的身份优势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他们来自基层,植根于百姓,与社区民众同甘苦共患难,可以更好地架起党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也是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的有效渠道。特别是处在当前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利益的调整带来了多种社会矛盾的凸显,社区组织也需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创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为他们的工作搭建必要的平台,共同维护群众的利益,保持社会的稳定。双榆树等街道工委在这方面就提供了非常好的范例,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他们发动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征集意见,普遍开展了“百姓顺眼工程”,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政群关系,形成了地区党建工作和人大代表工作的一致性,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发挥作用,有利于推动社区建设事业的发展与完善,促进本地区的三个文明建设。
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做好千头万绪的工作,完成艰巨复杂的任务,离不开基层社区组织和群众的努力,同样也离不开广大人大代表的参与和支持。人大代表参与社区工作,积极为社区建设出谋划策、献计献策,利用他们的资源优势、智力优势和身份优势,为建设科普型、健康型、学习型、环保型和和谐型社会做出贡献。他们不仅能够知民情、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集民智,把服务群众作为人大代表的首要职责,而且可以依靠自身的影响力、号召力,为推动社区文化、卫生、管理、治安、服务等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寻求政府、社会单位等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形成人大代表与社区、人大代表与选区单位、社区与驻地单位的互联互动,有效地促进与社区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使社区真正成为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区域生活共同体,成为三个文明建设的新亮点、新典型。
二、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发挥作用的主要做法及效果
从走访了解的九个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的情况看,普遍都重视了代表在社区作用的发挥,其做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完善制度,形成机制,使人大代表在社区发挥作用的工作逐步规范化。
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把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活动作为闭会期间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证活动成为代表自觉行为和责任,使其持续开展,以提高质量和效果,都相应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包括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办公室职责、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人大代表活动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等,使代表开展活动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许多街道工委为保证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开展活动不流于形式,都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如万寿路街道提出:代表责任到社区,代表工作到社区,代表述职到社区,代表活动到社区;紫竹院街道代表接待日坚持“三提前”,提前公示选区,提前通知科长,提前明确主题,使接待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羊坊店街道工委提出人大代表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清河街道工委在代表中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我为地区发展献一策,我为选举单位建一言,我为联系社区办一事,我为身边群众解一难。海淀街道工委提出:代表每年要为选民办一件实事,每年要向选民作述职汇报,每月至少联系一次社区选民征求意见,每季度要向人大工委反映一次社情民意。多数单位还结合代表所在选区、工作单位及工作特长,划分为若干小组,分配到多个社区,使人大代表与社区百姓的联系渠道得到畅通,工作有所遵循。
(二)积极主动,认真履职,把人大代表在社区发挥作用自觉处于监督之中。
人大代表积极履行职责,是法律赋予的义务。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履行职情况监督制约,规范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是法律赋予选民的权力。代表们积极响应街道工委的号召,主动将自己的履职工作与社区工作结合起来,纷纷深入社区,以不同形式开展了联系选民的活动。今年,通过代表深入社区,使居民群众反映的40多件意见逐步得已解决,仅区人大代表、中国联通北京公司总经理姜培华,一年来就接待选民30余人次,回复信件100余封,走访选民36人次,召开选民座谈会18次,走访选举单位20个。各街道工委为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发挥作用搭建舞台,增强了代表进社区为选民办实事、解难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如清河地区人大代表温惠玲,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深入社区群众、听取意见,为解决群众反映的信件投递难、小区增设公交站、化粪池井盖丢失、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帮助教育社区矫正人员、救助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等具体问题奔走呼吁,深得选民信任。于凯年、鲍邱田代表深入社区了解到有十几户居民因水管老化、年久失修,且无主管单位管理,长期以来吃水遇到困难时,积极协调后使居民吃上了自来水。又如马连洼地区的人大代表陈强、杨玉玲深入社区听到居民对政府修建农大南路的方案有意见,可能会给工程造成影响时,立即通报给区人大常委会马连洼街道工委,有关部门与居民群众进行了沟通,及时调整修改了部分方案,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开工。为了确保代表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八里庄、学院路、清河街道等还建立了代表深入社区公示制度,他们将代表与社区挂钩情况挂牌公示,把代表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向社区选民公布,使许多人大代表不仅掌握街情、社情、民情,为社区百姓排忧解难,还自觉将自己的履职工作置身于选民监督之下,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既增强了人大代表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也提高了选民对代表的信任度和对人大工作的认同感。
(三)创造条件,做好服务,为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发挥作用提供保障。
各级人大组织都为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提供相应的服务,创造了一些条件,以便其充分发挥作用。一是设立了街道人大工委电子邮箱,在网上实行代表公示,方便了代表与人大工委的沟通及情况反映。二是在街道人大工委设便民热线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帮助协调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三是在社区设立“人大代表信箱”,代表定时收取,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四是制作代表联系卡,就是把每位人大代表的个人资料汇集在一张卡上,分发到社区,方便群众有事找代表。五是由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定时组织社区居民代表与人大代表见面座谈会,当面反映问题,当面解答疑难,当面沟通情况,为人大代表深入社区搭建平台。六是将代表接待前移至社区居委会。如区人大常委会西三旗街道工委将代表接待活动前移至社区居委会进行,居委会事先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选民的意见和建议筛选整理,待人大代表接待时集中反映,代表主动上门走访选民,与选民面对面对话,对选民反映的问题当场给予解答。选民们普遍反映:“过去我们有话想说,不知道找谁说,现在可有了说话的地方。”西三旗地区人大代表鲍邱田在接待选民时,得知建村城东里小区600余户居民没有用上天然气,生活很不方便时,在企业资金十分困难情况下,积极筹资近300万元,实施了天然气入户工程,为居民解决了生活中的难题。
三、有关问题及建议
从调查的情况看,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开展工作,认识上是一致的,其影响及效果也是肯定的,不少单位在有效的途径及做法上,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也反映了一些具体问题及建议,需要予以重视和研究,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一)代表深入社区的范围还不广泛,主动参与的代表还不普遍。有些代表是单位主要领导,本职工作任务重、会议多,对人大工作力不从心,只能是有时间就干点,没有时间就不管,无力真正深入社区联系群众。有些代表对依法履行职责认识还不够,只限于每年一次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活动少,深入社区少,与选民见面少,听取意见少,有些代表当选以后就从来没有同选民见过面,选民对此也很有意见。从而影响了代表在选民中的威信。主要原因,一是有些代表仅把代表当作是一种政治荣誉,对人大代表所应履行的职责认识不足。二是缺乏一整套制约、考核、监督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措施,形成了随意性,缺乏自觉性与责任感,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结合我区实际,借鉴一些省市的做法,(有些地区已有此约束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制度,对人大代表进行考核、督查,以保障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开展活动并发挥作用。同时还要注意加强培训及经验交流,认真处理好参与代表活动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提高代表履行职责能力。
(二)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提高人大工委协调处理的能力。代表深入社区后,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面比较广,与之关联的部门也比较多,有些问题街道工委及社区居委会通过努力能够解决,但绝大多数是涉及到市、区有关部门职权范围,街道办事处及代表本身无权无力给予解决,尽管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或协调,但仍有许多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或不答复,造成群众及代表不满,影响了代表深入社区作用的发挥。
(三)代表活动经费不足,对代表开展活动有一定的影响。我国的人大代表是兼职制,没有代表薪金,但《代表法》也明确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规定了相应的物质保障,即: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所需的各种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开支。据此,各级人大都根据各自情况从本级财政中拨付了一定数额的代表活动经费和代表的书报、交通补贴,其根本目的在于鼓励和督促代表积极履行代表的职责。但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象征性的活动经费和补贴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本人认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作为为人民服务的一项劳动,理应领取一定的报酬,何况其在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中确实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创造着不可估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推进民主政治进程的角度来说,也应加以充分的肯定和给以必要的保障。为此结合海淀人大实际建议:一是适当增加代表交通补助费及书报费,全年每位代表500元太低,应提高到1000元为宜。二是各街道人大工委每位代表每年1000元活动费用太低,不利于开展活动,也应给予适当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