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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己之鉴 力量之源

时间:2009年01月21日稿源:海淀人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的本质和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表明作为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人民法院之间既是国家权力机关与执行机关的关系,又是依法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进行监督,也有权对法院的公正司法情况进行监督。

  明年是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20周年。这20年中,全国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海淀区更是一跃而起,屹立在知识经济的潮头,蓄势待发,决心将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科技园区。在这改革开放的20年中,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区委领导下,在推进依法治区和民主法制建设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院的各项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始终坚持了监督与支持相原则,通过不断加强监督和执法检查,推动法院提高依法行使职权的水平。从这一意义上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也是一种支持和促进。

  我们人民法院时刻谨记自己身负人民赋予的神圣的审判使命,将司法公正铭刻在每一位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心中,将符合人民利益当做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而人大及其常委会广泛联系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的发言、议案、建议和批评反映出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心声。因此,法院离不开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人大是我们正己的明镜,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离开了人大的监督指导我们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十年来,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一直得到了区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和全体代表的指导与支持,特别是我院1998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并记集体一等功后,我们深切地感受到这份荣誉得来不易,其中凝聚着人大对我们无私的帮助与支持。在1999年初的人代会上,代表们在对我院工作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创业容易守业难,我院要想维护先进荣誉,再接再厉,高标准、高起点地作好各项工作,依赖于人大一如既往的监督与帮助。会后,院党组就人代会的精神在全院做了传达和学习,特别提出要自觉地加强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报告工作,注意同人大代表保持经常的联系,重大事情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重要决策要广泛听取意见,尽量防止或减少工作中的偏差或失误。1999年春节到来前,我院向全区人大代表发出了公开信,表示欢迎人大代表对我院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早在1994年,我院专门聘请人大代表担任我院的廉政监督员,直接监督我院审判工作,避免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近些年来,我院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系室,负责联系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每月如期寄送《海淀法院报》给每位人大代表,使代表们更及时、全面地了解法院的工作。

  海淀法院向前发展的每一步都受到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注。去年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了“质量年”、“执行年”、“争创人民满意好法院、人民满意好法官”三项活动。为帮助我院开展好三项活动,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多次到我院视察工作,了解法院情况,并提出许多宝贵意见,促进我们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为使视察工作发挥出最大的效果、挖掘出深层次的问题,避免走过场、作样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在未通知审判人员的情况下,采取半公开的形式,深入审判第一线旁听案件审理,检查工作,并进行评议,将情况通报我院。1999年6月22日上午,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桂权、副主任王纪表、刘同生、唐永森、何豫生的带领下,24名区人大代表、12名廉政监督员及5名政协委员陆续来到我院,集体旁听一起公开审理的票据诈骗案,并听取了朱江院长就我院基本情况、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所作的汇报。朱江院长特意陪同人大代表们参观了我院举办的主题为“争优创先从问题抓,从群众不满意处改”的裁判文书、群众批评来信展览。代表们对我院在已经取得较大荣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不遮丑、不护短,勇于曝光自身存在的问题,敢于剖析自我表示赞赏;对我院狠抓队伍建设功效显著,案件审理公开、程序严谨、规范,法官精神状态良好、素质高、工作努力表示满意。

  1999年是“执行年”,执行工作是法院各项工作中的重头戏,为做好这项工作,我院积极争取人大及政府部门的支持。中央11号文件下发后,我院及时向区委、区人大通报了情况。各位领导表示坚决支持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并就此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区属部门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工作环境得到改善。

  人大对我院工作的肯定坚定了我们扎实工作、争优创先的决心,同样,人大对我们工作提出的中肯的批评意见更为我院点明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我们弥补不足,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指明了方向。

  人大代表通过视察等方式对我院进行监督,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高级工程师高扬提出,法院应该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使人民群众旁听一次案件就受到一次教育,提出整体法律水平。区人大代表、桃园居委会主任李砚军也提出,执行工作做不好,人民就会对法律失去信心。他鼓励我院摸索出一套克服执行难的好办法来,为全国执行工作做出表率。区人大代表、农大党委书记马寅生提出,审判员在审判中发音不标准。代表们还普遍提出海淀法院办公和审判条件差,法庭小、数量少,不能满足公开审判的要求,与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的现代化建设不相适应等问题。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人大的监督就像一面明镜一样照出了我们的不足,扫除了我们工作中的盲区,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从四月份起,我院将每月每后一周确定为“公开审判宣传周”,选择一些与群众生活、生产相关的案件排期开庭,同时一并公布该案审判长的姓名、学衔、所取得过的荣誉称号,使群众既能受到法制教育,又便于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全年“公开审判宣传周”共审理典型案件18件,其中有6起在北京电视台《庭审纪实》中播出。在执行工作中我院进行了多方位多层次的改革,初步实现了执行案件的良性循环。即使是代表们提出的法庭时发音不规范,将开庭的庭字读成了“厅”音这样的问题,我院也积极改正,立即经院内综合信息的形式向全院公布,提醒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注意。鉴于每年我院都会接到大量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办公室指定了专人负责这一工作,做到了件件有回音、有落实。

  在人大不断加强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我院的各项工作持续稳步向前发展。继1998年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并荣立一等功后,1999年,我院获得了全国法院模范集体、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五十多个全国及市、区先进称号,二十余名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表彰。

  人大代表着全体人民的利益,人大的监督是我们正己的明鉴,人大的帮助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我们将在人大的指导、监督、帮助下,公正司法,为我区早日完成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的现代化建设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