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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的几点思考

时间:2009年01月21日稿源:海淀人大

伦朝平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受人民委托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他们不仅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人大代表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大的形象和权威,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否真正落到实处。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特别是《代表法》实施10年来,人大代表紧跟时代的步伐,代表素质不断提高,充分展现出时代风采。但是也有个别代表素质较低,如不积极参加代表活动;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甘当“哑巴代表”;有的甚至把代表职务当作“护身符”掩饰违法行为;近年来还出现了贿选代表的严重事件,这都严重损害了人大代表在群众中的声誉和威信。因此,各级人大和代表都应该树立素质意识、开展素质工程,下大力气抓好提高代表素质的工作。

  一、人大代表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过硬的政治素质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的政治行为能力是代表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时必备的基本条件。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过硬的政治素质,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依法履行职责。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但不能只做群众意愿的“二传手”、“传声筒”,还要发挥“检验员”和“过滤器”的作用。对于群众意见,人大代表要善于听取,还要会综合和筛选,不能只管反映不考虑后果。要善于围绕党委工作中心、社会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人大代表要时刻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捕捉问题,从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出发提出问题。对于能够在基层解决的,要善于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问题化解在基层,真正落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尤其是加入WTO以后,人大代表要不断面对新课题、处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政治素质的要求更高了。

  (二)优良的业务素质

  人大代表的职责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如果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对代表职责涉及到的专业知识知之甚少,就无法发表意见,无法行使决策和监督权,参政、议政能力势必会相应降低。目前,我国人大代表的各类职业素养还难如人意,外行领导内行的情况有些地区和领域还依然存在,不少代表被戏称为“表决机器”、“画圈代表”。现代社会的知识更新和信息传输速度很快,人大代表必须广泛涉猎法律、经济、金融、知识产权、高科技等等各方面知识,努力拓展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才能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最起码也应该对自己关注的、与代表职责最密切相关的知识有所了解。

  同时,有关单位和部门也应及时向代表通报政情政况,介绍本部门的基本常识,汇报新工作、新业绩,保证和扩大他们的知情权,便于人大代表正确地行使职权。我院于2001年4月起为每位区人大代表(2002年扩大到部分市人大代表)订阅了一份《检察日报》,反响强烈。人大代表把《检察日报》比作及时雨,普遍反映《检察日报》对他们了解检察机关和检察业务,学习法律知识、关注司法动态大有帮助。

  (三)强烈的代表意识

  中国的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尽完善,民主法治进程也属于初始阶段,又刚刚加入WTO,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和社会转型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是必然现象,这给代表履行职责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有些代表一直感慨“当好代表难”。但正因为如此,才更加需要人大代表挺身而出、知难而进。现阶段,代表们要想切实发挥作用,就少不了为人民利益仗义直言的无畏精神,少不得几分韧性与执著。只有心中时刻装着人民,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才能够尽到代表责任,真正成为人民的“代言人”。现在,全国各行各业都活跃着人大代表的身影,执法检查、质询问政、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哪里有热点、难点,哪里就有人大代表。

  但是,有些人大代表却没有意识到自己肩负为民代言、为民服务、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任,把“代表”当作待遇和荣誉,当成政治资本,不参加代表活动,不关心人民群众。有些担负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不能正确处理官员与代表的双重角色关系,以事务繁忙为由不参加代表活动,不履行代表职责。导致上述情况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代表意识淡薄,这些代表没有真正理解人大代表责任的重大,心中想的不是如何体现和维护人民的利益,而是自己的政绩和前途,辜负了人民群众对他们的信任和厚望。

  二、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的主要途径

  (一)把好入门关

  现行选举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体现了选举权的普遍性和平等原则。公务员暂行条例、法官法、检察官法等对相关公职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资格要求,人大代表作为立法者和监督者,应当具有比一般选民,甚至比上述公职人员更高的素质。但我国现阶段的人大代表选举还只适用选举法的普遍规定,这与人大代表的身份、地位和职责都极不相称。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不尽如人意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开展代表选举活动时应重点考虑入选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代表意识,严把入门关。

  (二)代表加强自学

  我国的绝大多数人大代表是兼职的,因此,提高代表素质最主要的途径,还是代表自身的努力。一方面,人大代表要正确认识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强化代表意识,深刻领会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样才能有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代表的学习要切实落到行动上。人大代表大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有的还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学习时间本来就很少。人大代表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合理的学习计划,利用一切有利条件,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循序渐进。

  (三)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的组织培训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们必然会对人大代表提出越来越高、越来越全面的素质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的组织培训工作,每年应制定详尽的培训计划,利用高素质代表本身的优势、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邀请相关部门介绍工作情况等多种方式,有层次、有步骤地开展人大代表的继续教育工作,持续性提升他们的职业化程度和职业素养。

  同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让代表们充分接触基层情况,了解社情民意,增强他们的代表意识和法律意识,使他们在依法履职时有的放矢,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和履职能力。

  (四)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督

  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都规定,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前文列举的少数代表素质偏低甚至出现违法犯罪的情况,更加说明建立对代表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是客观需要和必然趋势。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代表述职活动,要求代表定期面对面地接受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的评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方面,述职给代表增加了压力,代表如果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就没法向群众交待,这有利于提高他们的代表意识,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通过代表述职、评议,让选民了解优秀代表的工作,树立了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并给其他代表树立了榜样,促进他们听民事、察民情、吐民意,为民建言、为民办事,积极履行代表职务。

  代表素质直接影响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诞生的那一天起,代表素质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不断提高代表素质,筑牢民主政治的根基,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时代的变革、观念的更新,意识的增强,我们坚信,人大代表的素质将与时俱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必将走向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