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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3年01月03日稿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长利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共海淀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央、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有效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质量和实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区、高品质海淀提供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4.关于人大决议报告决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