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区镇人大代表的决定
(2024年9月24日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补选代表出缺选区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代表,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补选代表出缺选区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代表,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