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 任:王曼谕
副主任:曲 波
工作职责:
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服务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日常文秘、文件收发、公文处理、档案、保密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对外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组织人事、纪检、统战、老干部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主 任:王俊明
副主任:吴向荣
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起草区人大常委会重要文件、文稿、领导讲话;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会同区人大工作研究会,组织协调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理论研讨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相关资料刊物的收集、编纂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 任:张 霞
副主任:李红霞
工作职责:
受人大常委会委托,负责联系市、区人大代表,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联系和指导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协助市、区各代表组开展活动,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督促、检查“一府两院”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及时沟通代表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各处室组织有关代表视察活动;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安排市人民代表大会海淀团的会前代表活动和会议期间的服务工作;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撰写相应的调研报告;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办理常委会有关人事任免和对被任命人员实施监督等事项;为市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提出议案和建议、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预算工作委员会)
主 任:那 梅
副主任:王志新
工作职责:
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联系区政府的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并对上述部门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依法监督提出建议;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题、议案、决定的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委员会会议,提出讨论意见;围绕我区财政经济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组织专题视察或座谈,提出报告或建议;组织讨论上级人大征求意见的有关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督促、检查“一府两院”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承担审查预决算、审查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执行以及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协助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理其他有关事项;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备案审查办公室)
主 任:王勇禄
副主任:郝晓军
工作职责:
受人大常委会委托,联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社会办、民宗侨办、残联及区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并对上述部门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依法监督提出建议;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题、议案及决定的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委员会会议,提出讨论意见;围绕我区法制和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组织专题视察或座谈,提出报告或工作建议;负责区“一府两院”、各镇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联系并指导各镇人大工作,调查了解有关各镇人代会工作的情况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组织讨论上级人大征求意见的有关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督促、检查“一府两院”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
主 任:李 航
副主任:唐 会
工作职责:
受人大常委会委托,联系区政府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并对上述部门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依法监督提出建议;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题、议案、决定的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委员会会议,提出讨论意见;围绕我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组织专题视察或座谈,提出报告或工作建议;组织讨论上级人大征求意见的有关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督促、检查“一府两院”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
主 任:马朝勃
副主任:高 栩
工作职责:
受人大常委会委托,联系区政府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并对上述部门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依法监督提出建议;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题、议案、决定的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委员会会议,提出讨论意见;围绕我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组织专题视察或座谈,提出报告或工作建议;组织讨论上级人大征求意见的有关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督促、检查“一府两院”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
主 任:梁 珍
副主任:王 靓
工作职责:
受人大常委会委托,联系区政府的农委、水务、农经、北部办等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并对上述单位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依法监督提出建议;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题、议案、决定的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委员会会议,提出讨论意见;围绕我区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组织专题视察或座谈,提出报告或工作建议;组织讨论上级人大征求意见的有关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督促、检查“一府两院”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
主 任:曲 波
工作职责: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