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海淀区“八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讨论通过和研究确定了其他议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利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泉、吴宝华、李卫华、赵晓光,副区长徐振涛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海淀区“八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八五”普法以来,海淀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推动规划贯彻实施,不断拓展法治宣传的受众和效果,区政府及各部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明显提升,普法工作呈现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的良好效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八五”普法工作的均衡性、广泛性、深入性及针对性,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创新工作形式和方法,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列入干部培训和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升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要加强对重点人群普法,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聚焦青少年、老年人、在校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问题和热点事件,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公证人员、律师等法律职业群体的重要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各尽其职、共同推进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要加强顶层设计,聚焦海淀特色,多形式汇聚普法合力,形成良好普法氛围和法治环境。
会议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度预算的审查工作方案;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海淀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海淀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海淀区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海淀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
会议研究确定了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题及会期。
(文/余婧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