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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召开

时间:2023年04月11日稿源:海淀人大
  4月11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9次主任会议,研究《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2023年重要民生实事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利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2023年重要民生实事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海淀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对政府工作部门重点工作开展评议的实施方案》。为确保民生实事取得实效,区人大常委会根据30件民生实事项目承办的主责单位分工,从今年4月份开始,分四个阶段,由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届时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30件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及完成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强调,各专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自身情况特点,各司其职,加强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水平,提出有针对性工作意见。要研究开展好满意度测评工作,确保测评结果客观反映政府部门工作实际,推进形成监督闭环,推动民生实事落实办好。各专委会在工作中要结合评议内容抓好统筹、抓住关键,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评议各环节工作,推动区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政府工作,确保人大工作与全区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善于挖掘亮点工作,督促政府部门直面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助推补齐民生短板弱项,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听取了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情况的说明、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提出情况的报告。

  会议研究了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及日程安排,决定于4月18日召开本次常委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