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利主持会议。
会议审定了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思想建设,紧扣中央、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聚焦民生改善,聚焦法治海淀建设,依法有效行使职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推进街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区高品质海淀提供坚实民主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意见。2023年,我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办好一批群众最期盼、最关心的实事,经过广泛征集、认真梳理、充分酝酿和反复论证,确定了涵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便利性、方便市民出行、营造宜居环境、丰富文体生活、保障公共安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等8个方面30件实事项目。
会议强调,今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上心事”,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行政执行力。要制定重点任务督查方案,加强全程督办,加大实地督查力度、频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认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把民生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海淀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及本级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决定批准关于海淀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批准本级预算调整(草案);听取和审议了《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草案)》;审议决定了代表资格事项、人事任免事项。
(谢雯/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