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尹刚等3人辞去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19日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4年11月19日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尹刚、韩志民、魏开锋3人辞去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接受尹刚、韩志民、魏开锋3人辞去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