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努力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

来源:海淀人大

日期:2009年01月21日

  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新《条例》的修订,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认真总结1995年《信访条例》实施以来的经验、教训和所遇到的问题,既要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如何与新《条例》的实施顺利接轨,是人大信访工作面临的新课题。下面,就海淀区人大信访工作现状、存在问题以及今后设想谈几点体会。

  一、海淀区人大信访工作基本情况和特点

  从2004年初换届至今,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200余件,办结率75%左右,接待来访350余人次,接听来电1300余个。从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内容上分析,主要是反映“一府两院”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方面的问题,这正是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体。人大信访的主要特点是:

  (一)信访数量上升,今年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增长25%。从这一趋势可以说明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在不断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百姓心目中的位置和地位也在不断提升,同时也反映出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

  (二)反映审判机关的信件比较集中,主要反映执行难、法官审判作风问题。

  (三)社会热点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突出。农民占地拆迁补偿、劳动争议、农转居人员社会保障、市容环境卫生等诸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占总信访量的四分之一。

  (四)反映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存在问题信件增多,占信访件总量的三分之一。

  近几年来,海淀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从年初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计划开始,就把信访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了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力度,实行重点信访件领导阅批制度,将人大监督工作与信访工作相结合,采取主任会议搬到信访件较多的单位召开,现场听取关于信访办理情况的汇报,主动走访多年上访户,变上访为下访等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但是,距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按照新的信访条例要求也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二、人大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有些部门对人大批转信访件不够重视,不能按时答复,信访工作渠道不畅通,影响了信件的办结率。

  (二)由于国家监督法尚未出台,目前,人大信访的监督只是广义上的监督。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而事后监督,往往收效较少。个案监督还是新课题,如何行之有效地完善监督机制,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是国家权力机关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三)由于机构编制问题,区县级人大还没有专门的信访机构,专职信访工作人员更少。

  (四)人大信访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人大信访有“二传手”,“中转站”之嫌。今后,要多学习借鉴其他兄弟人大的先进经验和作法,提高我区人大信访工作质量。

  三、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

  地方人大信访工作如果还停留在从前的一般化认识、领导力度和工作方式上,就不可能适应当前的信访工作新形势,更不可能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与其他机关不同,有自己的突出特点,侧重于对“一府两院”工作以及被任命工作人员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人大信访工作要以新《条例》的实施为契机,从畅通渠道、创新机制、强化责任、维护秩序方面入手,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一)人大信访要成为反映社会动向的信息站、观察所、分析室,要成为实施法律监督的监督哨,真正成为地方权力机关联系人民群众,听取他们呼声的机构,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促进力量。

  (二)健全人大信访工作制度。目前,人大信访工作多是采取批转有关部门,只要求复函上报结果就行。常规化的办理方式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敷衍塞责,问题解决不彻底,甚至长期拖延的现象,有很多办理结果令群众不满意。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国家信访条例,适时出台市人大信访工作相关规定,健全人大信访工作的各项制度,改变过去的“老套路”,探索出一套新形势下解决人大信访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各区县参照市人大信访工作规则制定自己的工作规程。

  (三)加大督办力度,提高信件办结率。按照中央对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和盛华仁委员长今年三月在全国人大信访工作协调会上的讲话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区人大信访工作要加大督办力度,强化工作责任,把提高办结率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定期与相关部门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畅通信访工作渠道,通报相关单位办理人大信访工作情况,与时俱进地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在工作人员编制上要予以充实,加强接待和督办工作。

  (四)发挥代表作用,延伸人大信访工作手臂。2004年有6件信访件是通过人大代表反映过来的,2005年仅前五个月就有10件信访件是通过人大代表反映上来的。从数字上可以看出,人大信访制度改革的出路在于将公民的利益诉求直接导向人大代表。在这种情况下,人大信访机关可以尝试将信访件转发给信访人所在选区的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帮助信访人处理反映问题,并将结果反馈给信访人。目前,上海市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开展得很有起色。实践证明,人大代表是人大信访工作可以依靠的一支重要力量。

  现在,全区有20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了人大街道工委,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拓展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代表接待日制度,把人大代表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吸纳到代表接待制度中去,不断规范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制度。乡镇人大也可以尝试整合其辖区内人大代表资源,延伸代表工作手臂,让代表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这样既可以发挥代表作用,又真正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打造“大信访”工作格局。人大信访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二传手”的位置,要真正成为代表人民群众依法监督行政、司法部门的当家人。为此,人大办公室应加强协作,发挥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委员会、专职委员、驻会委员的作用,密切联系区政府对口部门,横向联系,形成合力,按照“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原则,努力实现盛华仁副委员长提出“四个百分百”的工作目标,开创“大信访”的工作格局。

  (六)发挥信息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要不断加强信访信息工作,发挥其最大效能。发挥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助手的作用,真实而客观地反映问题,及时地将下情上达,多提供报忧信息。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信访信息报送的重点,尤其要对重大信访件进行专门报送。

  (七)转变工作方式,加强调查研究。今后,要多抽出时间到街道、乡镇走访,了解社情民意。主动发现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人大信访工作要突破传统的模式,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倾听群众呼声,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

  (八)探索人大信访工作规律,解决实际问题。要在纷繁的头绪中找寻人大信访工作的规律,其实质就是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法院判决后执行难的问题,要进一步进行调查研究,与法院共同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针对一些来访的弱势群体,要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